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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备案服务中心
电话:188252896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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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
新增备案是指同一个备案主体,在原备案号下新增备案网站。公司已有域名备案,并且备案没有注销,对同一公司名称主体添加新的域名备案;备案期间备案中的域名要求关闭访问,直到备案号下来。省通信管理局收到备案材料后,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结果。
公司新增网站备案需要提供资料:
1、网站域名;
2、营业执照;
3、法人身份证;
4、法人手机号,应急电话;
5、法人电子邮箱(建议用安全的企业邮箱);
6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;
7、网站负责人手机号,应急电话,电子邮箱;
8、网站管理备案授权书;
9、真实身份核验单;
10、备案承诺书;
11、网站负责人核验照;
12、网站备案码;
13、不同省份管局的其他要求。
个人新增网站备案需要提供资料:
1、 网站域名;
2、 身份证件;
3、 手机号以及应急电话;
4、 电子邮箱;
5、 真实身份核验单;
6、 备案承诺书;
7、 人脸识别核验照;
8、 网站备案码;
9、 不同省份管局的其他要求。
关于新增备案资料,以省管局近期的要求为准,不同省份管局的要求略有不同,提交资料后的审核时长也不相同。
不管新增网站备案要求怎么改变,我们一如既往,全心全意为您提供优质的备案服务。在此郑重承诺:备案不成功退全款。